> 文章列表 > 银川:“认贷不认房”已结清房贷的再次买房申请贷款时按照首套执行

银川:“认贷不认房”已结清房贷的再次买房申请贷款时按照首套执行

银川:“认贷不认房”已结清房贷的再次买房申请贷款时按照首套执行

银川:“认贷不认房”已结清房贷的再次买房申请贷款时按照首套执行】!!!今天受到全网的关注度非常高,那么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,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!

1、【银川:“认贷不认房”,已结清房贷的再次买房申请贷款时按照首套执行】9月29日,据“银川发布”,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13个部门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促进银川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》(简称《通知》),重点从释放消费潜力、激发存量市场活力、规范市场秩序、防范化解风险等角度提出具体措施,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。

2、《通知》提出,加大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力度,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、三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,在银川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,夫妻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。

3、同时,优化了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,将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30%调整至20%。

4、《通知》还明确了首套房认定标准,银川市商业银行实施“认贷不认房”政策,相较于住建部提出的“认房不认贷”政策购房门槛更低,更加宽松,即对居民购房前已结清房贷的,再次购买住房申请贷款时按照首套房优惠政策执行,即首付20%。

5、(澎湃新闻)。

以上就是关于【银川:“认贷不认房”已结清房贷的再次买房申请贷款时按照首套执行】的相关消息了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!